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五定)

发布时间:2022-10-03 12:54:16

符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是

法律分析: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符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是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根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需要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所以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程度的事故,都需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实施,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一般包含六项内容。 第一,需要确认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接着就是要根据此标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第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六项内容如下:1、治理目标和任务。这是主要负责人最先需要确认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有了准确的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过程才能进行;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有了方向之后,就需要确认接下来该如何做,安全生产才能继续;3、经费和物资的情况。仅仅纸上谈兵也是没有用的,必须要费用和物资的支撑,各类明细都需要写清楚,明确了各类明细,才能落实、分配和维护;4、机构和人员的确认。仅仅有金钱和物质的支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确认负责治理的机构是什么,人员有哪些,这样才能将责任落实到人,让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更加有保障;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有时间和具体要求的约束,才能既高效,又保质保量;6、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特殊情况,所以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防影响整个儿进程。 在实际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因此有些地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还需要简要介绍一下,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及难易度分析,所以一定要灵活应变,以实际情况为重。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扩展资料:安监总局明确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参考资料:人民网-安监总局明确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扩展资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根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需要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所以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程度的事故,都需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实施,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一般包含六项内容。 第一,需要确认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接着就是要根据此标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第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六项内容如下:1、治理目标和任务。这是主要负责人最先需要确认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有了准确的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过程才能进行;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有了方向之后,就需要确认接下来该如何做,安全生产才能继续;3、经费和物资的情况。仅仅纸上谈兵也是没有用的,必须要费用和物资的支撑,各类明细都需要写清楚,明确了各类明细,才能落实、分配和维护;4、机构和人员的确认。仅仅有金钱和物质的支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确认负责治理的机构是什么,人员有哪些,这样才能将责任落实到人,让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更加有保障;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有时间和具体要求的约束,才能既高效,又保质保量;6、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特殊情况,所以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防影响整个儿进程。 在实际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因此有些地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还需要简要介绍一下,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及难易度分析,所以一定要灵活应变,以实际情况为重。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谁组织制定

法律分析: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谁组织制定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安全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实现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有效预防火灾、工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 组织领导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职责:安全部署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三、 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1.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区;2.公司改扩建区。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1.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详细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工作进行核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核查。2.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在集团质量安全处监督下,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掌控各作业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已查出的隐患,都要登记建档。对列入治理计划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四落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止隐患边整改边产生。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一患一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集团质量安全处督办。3.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当时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列入治理计划,在发现重大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负责人“四到位”。治理方案上报集团质量安全处备案,并监督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公司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集团质量安全处组织验收。4.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其所监管施工单位;每次监督检查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建立档案。六、 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负责人。2.签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把各项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七、 工作进度安排2015年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安排部署阶段:根据集团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关内容要求,结合各作业区安全生产施工特点,研究制定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督促各项目区进行隐患排查整改。2.自查整改阶段: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各作业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期间,领导工作小组对各作业区得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3.督促检查阶段: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作业区要对本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逐一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检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是否充分调动起来;二是检查各作业区专项行动方案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三是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五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六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情况;七是检查施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情况;八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九是检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十是检查组织打击各作业区非法安全施工情况。4.巩固阶段:为了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对各作业区抽查验收完毕后,各作业区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回头查”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各个层面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模化。Xxx 有限公司2015年一月十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根据黄安委办【2012】19号文件精神,着力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发展。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整治工作,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联合执法,严格监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在2012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治理各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范围、内容、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基础设施等;3、商(市)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等(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遥望检验情况;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8、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督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速)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四、工作安排(一)第一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全面实施大排查阶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对本辖区各行各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生大、较大事故。严打非煤矿山无证开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我乡安全。(二)第二阶段(5月至6月):实施隐患大治理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事故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督促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及时治理排除隐患,确保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一般事故隐患,要求要立即整改,对特重大事故,按照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保做到限期整改,实行专人监控,跟踪督办,复查销号,并严格实行挂牌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中拒不整改的,反复整改不到位的隐患单位,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果断采取暂时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治理排除隐患后方可复产。2、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消防、道路、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非煤矿山要防垮塌、防爆破伤害;危险物品存储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设施工要防高坠坍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校园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3、加强各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党的18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第三阶段(6月底):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阶段。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对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打非治违”行动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的结合起来,对影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争对性的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和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塘乡人民政府2012年4月12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10、各类事故隐患;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一)定期检查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二)专项检查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三)日常检查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机科。3、检查需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并在整改完成后接受安机科的复检,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安机科以专题会议或文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罚意见。五、经费和物资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通知财务科拨付;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 ,由公司经理批复;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六、机构和人员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为治理主体;2、隐患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3、安机科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七、时限和要求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